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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9      来源:政府办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3-19 发布时间 2023-03-19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主体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建立专业镇工作机制,精准实施专业镇抱团发展、梯次培育,推动全市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2〕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特色专业镇发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充分挖掘全市县域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优势,围绕电机、不锈钢、半导体、碳纤维、花卉等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有发展基础和特色潜力的特色专业镇。坚持把培育专业镇作为制造业振兴的重要抓手,推动专业镇抱团发展,持续培育专业镇市场主体,逐步壮大专业镇主导产业,大幅提升太原市在山西中部城市群龙头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引和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打造专业镇发展标杆。加快清徐老陈醋专业镇建设,发挥产业基础、产品特色和市场优势,全力打造样板标杆。支持小店区打造电机小镇,依托产业链招商,招引上下游企业,推动电机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打造全国最大的电机制造基地;立足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特色潜力的区域产业,谋划建设不锈钢、半导体、碳纤维、花卉等特色专业镇,专业镇主导产业逐步壮大。打造拳头产品,支持“国字号”品牌创建,擦亮“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核心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专业镇主导产业。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进行战略联盟、股份合作、兼并收购等,迅速做强做大、提质增效。积极推动“小升规”,遴选一批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上给予支持,引导中小微企业从传统加工型向“专精特新”转变。培育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成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专业镇市场主体。大力推进“专业镇+产业链+市场主体”培育模式,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的督促督查职能,用足用好市场主体倍增“1+1+8+1”政策体系和支持专业镇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推动专业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专业镇龙头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上下游协作配套、“抱团”营销等“携手行动”,积极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提升整体产业链供给质效。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专业镇龙头企业需求,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融入专业镇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攻坚专业镇重大项目。积极推动专业镇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动项目签约、开工、投产“三个一批”活动,为专业镇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专业镇龙头企业加快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和“5G+”融合创新应用项目。对符合全市产业规划的专业镇重点项目在审批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用地、能耗排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动态监测,推动落实项目建设的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通过召开专题会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力争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专业镇创新能力。聚焦提升专业镇自主创新能力,用足用好各类科技创新支撑措施,运用资金补助、引导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对专业镇特色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围绕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专业镇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运用产学研共建等模式,积极引导科研工作者围绕专业镇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引育专业科研人才团队,举办创新创业培训,持续提升专业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专业镇质量品牌。发挥细分产品市场主导地位优势,深耕细作,集中优势打造质量优、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拳头产品”。聚焦提升地域特色产业品牌,推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业镇“国字号”品牌申报,加大协同力度,推动专业镇企业创建“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促进专利的转移转化,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专业镇深入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展专业镇市场。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加大对公用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用好进博会、工博会、中博会等平台,举办产品推介活动,精准开展产销对接,助力企业推介优势特色产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引进电商直播行业主体落户,利用直播带货等新型销售模式,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赋能专业镇就业富民。坚持就业富民导向,围绕上下游产业建设需要,结合本市人才现状、需求、特点等情况,鼓励专业镇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鼓励专业镇企业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支持专业镇企业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针对特色产业,加强技能型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解决专业镇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人才缺乏问题。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商贸服务、市场营销等专业化配套服务,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专业镇精准招商。围绕专业镇主导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数字化智能提升、特色产业新动能培育等重点招商领域,绘制产业招商图谱。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制定招商引资清单,明确招引重点和方向,按照“一镇一策”工作要求,针对性制定招商引资方案和落实举措。精准锚定目标企业,通过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企招商等方式,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在专业镇投资落地高端优质项目。〔市外来投资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专业镇融资服务。发挥太原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24小时融资对接功能和太原金融综合服务大厅资源集聚优势,畅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各类金融产品,加强对专业镇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打通融资堵点难点。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精准服务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专业镇企业上市。〔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专业镇要素保障。统筹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耗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专业镇汇聚,优先保障专业镇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需求,完善专业镇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为专业镇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专业镇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会商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参照建立本级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

(二)开展谋划培育。强化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立足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和特色潜力的区域产业,结合各自发展实际,对照省级、市级专业镇认定标准,对专业镇现状进行摸底、谋划。按照每个县(市、区)、每个开发区至少要有一个专业镇的目标,“一镇一策”建立工作专班,提出专业镇建设目标,从主导产业产值、营收规模、主导产品市场率等方面明确发展指标,将发展路径中的问题具体化、详实化,责任清晰化、全面化,形成重大项目清单、招商引资清单等。

(三)强化问题办理。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收集整理专业镇培育问题,落实“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专业镇工作推进情况,为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开展常态化入企服务活动,县级领导每月至少主动入企服务一次,加强帮扶指导,及时解决专业镇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本实施方案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太原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2.太原市市级专业镇认定标准程序

 

 

 

 

 

附件1

 

太原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专业镇发展规划、目标要求、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

  长:张新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永强  副市长

  员:白进联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贺旭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窦力奋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师中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王国栋  市委工信工委书记

李亚江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田文浩  市财政局局长

胡建林  市人社局局长

杨迎旭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文斌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宝军  市住建局局长

钮宝林  市城乡管理局局长

赵宏亮  市交通局局长

李建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仲毅  市商务局局长

师旭东  市文旅局局长

王清雨  市国资委主任

郝淑贞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体育局局长

卫向东  市统计局局长

郑文明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市金融办主任

    市能源局局长

刘世伟  市税务局局长

    市外来投资局局长

宋毅方  市工商联主席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太原广播电视台台长

康建斌  小店区区长

赵学军  迎泽区区长

    杏花岭区区长

张力维  尖草坪区区长

    万柏林区区长

  耀  晋源区区长

    古交市市长

李福贵  清徐县县长

姬发军  阳曲县县长

    娄烦县县长

三、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专业镇发展工作,负责市级专业镇申报认定,根据专业镇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统筹解决市级专业镇重大事项,督促重大决策落实落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强化配合联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太原市市级专业镇认定标准程序

 

一、太原市市级专业镇认定标准

(一)历史传承厚重。专业镇主导产业拥有历史传承的独特产品、工艺技艺和服务,品牌效应突出,社会广泛认同,具备明显太原标识和良好声誉。

(二)就业富民带动面广。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明显,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税收的重要来源、创业的重要载体,能为就业创业和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三)市场需求较大。专业镇主导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出口产品在海外拥有一定市场。

(四)产业集聚度高。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限定在一个县(市、区)内,产业配套能力和竞争力较强。专业镇的主导产业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制造业类专业镇特色主导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类达到5亿元以上。主导产品具有历史发源地、地理标志等传统特色,战略性新型产业,行业内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专业镇,在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后,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五)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强。专业镇的主导产业至少拥有1家实力较强、行业知名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户数在5户以上。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龙头企业的专业镇优先评定。

(六)产品特色突出。主导产业聚焦特色产业和细分优势产品,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大出口份额。重视质量品牌建设,拥有省级以上知名品牌,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七)公共服务完善。初步具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业务培训、信息咨询、融资担保、产品展销、物流服务等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

(八)发展环境良好。当地政府重视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引导、政策倾斜支持、文化内涵挖掘传承、投资环境改善等。

二、太原市市级专业镇认定程序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太原市市级专业镇认定标准在本辖区内开展遴选工作,择优推荐,并向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复核评选,初步确定拟重点培育专业镇。

3.市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重点培育专业镇名单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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