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
标 题: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并政发〔2024〕14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28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并政发〔202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以及国家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相关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5件相关文件予以废止。
序号 | 文 件 名 | 文 号 |
1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意见 | 并政〔2019〕5号 |
2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效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 | 并政发〔2019〕22号 |
3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 并政发〔2020〕6号 |
4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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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企业上市“添翼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22〕20号 |
特此通知。
本通知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11月24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