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26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政府办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26号
建议的答复
张德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血液病毒核酸检测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太原市血液中心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重要的公共卫生职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市财政始终按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补助标准,对其基本补助包括基本工资及5%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医疗费以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此外,为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我市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市财政统筹多方资金,加大对血站新建项目的支持力度,自2019年起,累计拨付太原市血液中心2781万元,专项用于太原市血液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着力于提升我市血站服务体系建设。
2019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74号)明确指出,包括艾滋病在内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根据上述文件精神,针对血液病毒核酸检测经费,我市财政部门会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
从2019年—2021年太原市血液中心收支情况来看,年平均盈余资金1252万元,检测资金较充足。今后,市财政将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积极调整财政支持方式,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事业财政投入,与卫健部门一同积极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血站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市采供血事业蓬勃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