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政府办
冯文梅代表: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在西中环以西兴华西街区域开通公共自行车停车点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西中环以西地区道路为缓坡道,坡道距离长,如在此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点,易形成单向自行车流。省质监局发布的山西省地方标准《关于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规范》第四项第九款第二条规定:“道路坡度≥3.5°,坡长≥1km时,此地区不宜设置站点”,鉴于上述原因,该地区未列入我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可研批复的规划范围。故暂不在西中环以西地区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交通运输发展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