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0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政府办
舒建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方面
按照《太原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进度款的拨付比例应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在评审机构审核额的60%-80%,其余部分待评审机构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后按相关规定拨付。
经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核实,截至目前,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建设项目累计评审工程款3.22亿元。近几年,在市财政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已累计到位资金2.18亿元,到位资金达到评审审定额的67.7%,同时,市财政局在拨付进度款时明确要求,拨付的进度款要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二、加快采购医疗设备方面
2020年10月,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设备购置经费4254.36万元。截至2022年11月底,仅支出306.86万元。2022年12月,经市公安局提请市政府同意,调整2000万元用于支付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款。
按照中央和省、市规定,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2022年底前,阶段性允许市县提前将当年无需使用或清算的上年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用于解决以前年度工资、疫情防控支出、消化暂付款等,确需继续安排资金的项目由市县通过以后年度予以安排,剩余资金市财政局按规定全部收回统筹。
市公安监管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已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6977万元。目前,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正在办理留置楼(8号楼)改为门诊楼的调概手续,暂不具备采购条件,待调概手续基本完成后,市财政局将结合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市财政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资金。
三、加快解决征地手续
市政府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就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征地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议定:因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建设项目需占用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土地进行建设,且太原市第三看守所因关押量增加,需改建扩建监所设施规模,由太原市公安局报请市政府为太原市第三看守所改扩建项目立项。
目前,迎泽区自然资源局已将该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太原市迎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待用地单位完成项目立项选址等相关手续,迎泽区启动转征前期工作后,将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确保项目落地。目前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加快建设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