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政府办
周杏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改造、充分利用核酸采样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5月,我市开始在十县(市、区)设置核酸采样亭,为群众核酸检测提供了方便。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居民核酸检测需求大幅下降,我市绝大多数便民核酸采样亭处于闲置状态。为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借鉴外地市经验,我市于2023年3月14日,印发《关于有效利用便民核酸采样亭做好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并疫防组发〔2023〕2号),2023年7月7日,印发《关于加快便民核酸采样亭改造利用的通知》(并疫防办函〔2023〕30号),规范做好全市便民核酸采样亭功能转化、合理利用工作。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是明确核酸采样亭归各县(市、区)政府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做好核酸采样亭资产管理工作,做好便民服务亭维护保养及相关功能的保留,确保今后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时能再次迅速投入使用。
二是明确核酸采样亭改造成便民服务亭。便民服务亭“三统一”:统一标识,沿用之前便民核酸采样亭标头格式及LOGO,标头内容调整为“太原市便民服务亭”;统一编号,沿用之前便民核酸采样亭编号规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编号;统一功能,根据原便民核酸采样亭特点,结合居民需求,改造为提供宣教与科普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的服务亭,改造为便民物资自助领取点,改造为便民图书借阅点、公益物资自愿捐赠点等。也可作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临时休息点。
三是明确核酸采样亭设置,不占用盲道或消防通道等安全设施或影响其功能使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持亭内亭外环境干净整洁、管理有序。
四是各县(市、区)要定期就辖区内核酸采样亭功能转化及日常管理维护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部采样亭均被合理有效利用,避免闲置。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核酸采样亭1214个(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完成功能转化的1176个(已改造成便民服务亭565个,其他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亭、创卫创城宣传亭、志愿者服务亭、安全消防执法等服务亭、公共服务人员休息亭、党建书屋等611个),闲置32个,剩余6个保留核酸采样功能;1214个核酸采样亭实际运营使用805个,使用率66.3%,使用率偏低主要原因为日常管理维护需要水、电、人力等成本,无改造维护经费来源。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市将根据各县(市、区)核酸采样亭转化利用情况,总结经验,以多种形式推广合理利用典型案例,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送给各县(市、区)政府,供其对核酸采样亭进行功能转化时参考使用,确保全部采样亭均被合理有效利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太原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