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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财政局     

  一、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是我市全面推进一流省会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进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保障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十二五”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2011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为370.2亿元。经市人代会及各县(市、区)人代会批准,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159.4亿元,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184亿元(含上年结转和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预算执行中,由于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动用超收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支出预算变动为254亿元。实际执行结果,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93亿元,为计划的106.2%,增长22.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4.7亿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26.2%;全市一般预算支出执行239.3亿元,为变动预算(下同)的94.2%,增长26.2%,其中,重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执行11.2亿元,为预算的89%,增长27.5%;教育执行44.8亿元,为预算的96.5%,增长24.6%;科学技术执行7.8亿元,为预算的99.1%,增长65%;社会保障和就业执行32.1亿元,为预算的95.2%,增长8.5%;医疗卫生执行14.1亿元,为预算的94.3%,增长39.1%(具体收支项目见附表一、附表二)。收支相抵,除结转下年专款外,全市净结余440万元,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十个县(市、区)财政均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2.1亿元,增长0.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6亿元(含成本),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3.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98.5亿元(含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增长19.9%,主要支出项目是:城市建设和维护、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支出91亿元,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地区转型和接替产业发展、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支出3.7亿元,水利工程建设等农林水事务方面支出0.7亿元,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等社会保障方面支出0.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计划为209亿元。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81.9亿元,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78.4亿元。预算执行中,由于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动用超收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增加支出预算42.4亿元。根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决算审查批准监督规定》,支出预算变动为120.8亿元。实际执行结果,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21.7亿元,为计划的106.2%,增长18.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1亿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20.4%;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执行109.9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1%,增长21.4%。收支相抵,除结转下年专款外,净结余63万元(具体收支项目见附表三、附表四)。

  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3亿元,下降2.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8.3亿元(含成本),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2.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81.6亿元(含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增长27.6%,主要支出项目是:城市建设和维护、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支出78.4亿元,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地区转型和接替产业发展、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支出1.4亿元,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等社会保障方面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011年,市本级城建资金当年收入完成70.1亿元,为预算的105.7%。加上年结转、省补资金及预算补助,当年城建可用财力为98.7亿元。市本级城建资金支出执行97.6亿元(其中,归还建设项目贷款本息29.3亿元,城市建设支出26.1亿元,城市维护支出13.8亿元,注入融资平台10亿元,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支出18.4亿元)。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三)2011年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单列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民营经济开发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是: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0.3亿元,为计划的98.1%,增长2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亿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29.1%;一般预算支出执行4.9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5%,增长55.7%。经济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4.7亿元,为计划的94.4%,增长2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4亿元,为预算的91%,增长13.8%;一般预算支出执行6.4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6%,增长17.6%。民营区财政总收入完成5.6亿元,为计划的106.5%,增长38.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亿元,为预算的106.4%,增长38.3%;一般预算支出执行2.8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7.6%,增长22.2%。

  2011年,我市预算任务圆满完成,财政改革和发展均取得了新成效,这是全市上下坚持科学发展、致力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率先转型跨越的结果,是我市宏观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围绕预算也做了大量工作。

  1、强化征管抓收入,优化结构保支出,圆满完成各项预算目标。2011年,省考核我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目标是双增15%。为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把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利时机,坚持做到组织收入“三到位、三并重”,即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税收收入征管与非税收入征缴并重,重点税源监控与税收薄弱环节治理并重,严格征管与清欠查漏并重,继续强化协税护税机制,发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不断提升综合治税能力,确保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收入考核指标。与此同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全市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民生支出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十件实事”、“五个全覆盖”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程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全市财政预算实现了平稳良好运行,各项预算目标圆满完成。

  2、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推进转型跨越发展。一是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支持高新技术发展等各项税收扶持政策,2011年全市共为企业减免税收30多亿元,促进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落实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拨付资金9660万元,支持了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的落实到位。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筹资4亿元确保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二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整合各项生产性资金,专门设立创建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专项资金3.6亿元,积极支持北车集团等部分大企业在太原投资发展,集中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三是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下达科技经费2.7亿元,支持了三大特色优势产业、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242个,有力推进了我市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四是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加强节能减排的资金扶持,下达节能专项资金1970万元,推进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技术创新改造和项目推广工程建设。五是全力帮扶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拨付资金6.4亿元,支持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和搬迁改造。着力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全年向省争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国际市场开拓等资金6241万元,有力支持了147户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挥担保职能,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全市13户政策性担保机构年在保业务突破14亿元,成立的70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4亿元,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和农村融资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积极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坚持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下达专项资金9.7亿元,并积极融资确保了开工45870套保障性住房、新购置600辆公交车、建设50个社区体检小屋等市政府公开承诺“十件实事”项目的圆满完成。全年拨付资金2亿元,确保了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5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人提高100元。下达资金6230万元,继续支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提高农村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等。融资配套资金到位2.3亿元,推进“百校兴学”工程竣工学校202所。将学前教育纳入“百校兴学”工程,下达资金500多万元,支持了31所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三是完善强农惠农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各类农业补贴9000余万元。筹资1.2亿元,支持大规模造林49.2万亩,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要种三年树”的目标。安排资金5676万元,集中扶持了1.54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拨付资金4000万元,建成标准化菜市场40个。继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提标的支持,安排4733万元改善和提高了1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标准。积极支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拨付资金3141万元,对列入“513”工程的龙头企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了农民增收。四是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标准。2011年,我市相继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以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顺利完成了医改任务等,全年共计拨付相关资金5.4亿元。适时启动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8693万元,惠及全市11万困难群众。安排资金3.8亿元,全面落实了职介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政策。五是支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3000万元继续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下达资金1170万元,扶持了《千手观音》等精品剧目的创作。为全市行政村公益电影放映发放补贴207万元,促进了农村文化发展。六是积极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安排维稳、帮教、公检法装备等经费5.8亿元,有效提高了我市政法部门整体保障水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千方百计支持城市建设投融资,全力保障重点工程资金需求。2011年,面对前所未有的政策性、市场性多重融资困难,通过统筹预算内外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方式,千方百计筹集资金97.6亿元,确保了中博会场馆、路网建设等项目的如期完工,保障了城市基础设施新建续建、西山综合整治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支持了融资平台整合和资产全覆盖,推进融资平台如期实现了整合转轨。安排资金4.4亿元支持城乡清洁工程建设。下达资金1.6亿元继续加大冬季供热补贴力度,有效保障了居民温暖过冬。积极支持环境保护,拨付资金1亿元加强城中村燃煤锅炉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促进了二级以上天数的增加。完成了汾河南延风景林带美化工程和主要道路绿化建设,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进一步提高。

  5、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预算管理制度及国库支付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调整规范了市辖六区及开发区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市县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方案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乡镇财政职能得到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不断细化,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市县两级全面实施,市级启用了电子清算系统,预算单位可以足不出户办理资金支付,实现了国库支付方式的全面电子化。公务卡使用率继续提高,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公务卡管理使用制度,有效规范了公务消费行为。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公车定点维修、协议加油保险及新建城市道路养护列入了采购范围,全年执行采购预算20.3亿元,同比增长19.4%。狠抓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努力压缩行政成本。率先在全国开展财政投资评审立法,《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财政法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了公务车辆编制核定办法和配置管理办法,公车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率先在全省出台《全市财政资金专项跟踪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监督机制。修订出台了《太原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有效推进罚没物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完成,标志着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同时也为今后进一步加快我市财政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回顾过去的五年,全市人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率先转型跨越发展主题,抢抓机遇,应对挑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以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市各项财政工作也取得了丰硕成果,成功实现了“吃饭型”财政向“发展型”财政的转型,成为我市财政收支规模结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发展和优化的一段时期。一是财政收入规模迅速扩大,地方财政实力显著提升。五年来,全市财政总收入由192.2亿元增加到393亿元,年均增长15.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由75.3亿元增加到174.7亿元,年均增长18.3%。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2007年的36.8%提高到2011年的44.5%,收入增长速度与质量得到了统筹兼顾(具体完成情况如下页图1所示)。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五年来,全市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教育、农业、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倾斜,民生支出年均增速为27.5%,较同期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速高出7.3个百分点,并且每年新增财力的90%以上均投入到民生领域,民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也呈明显上升趋势,到2011年已达81.4%,是近几年来最高水平,我市公共财政的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具体执行情况如下页图2所示)。三是科学理财机制逐步完善,财政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五年来,积极推进财政体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各项财政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展型财政理财机制初步确立,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过去五年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不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为实现新一届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充分肯定过去取得的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各项目标相比,财政工作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融资渠道较少,财源结构单一、收入持续增长动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收支矛盾尖锐,建设融资困难和偿债风险的双重压力异常突出;财政改革尚待深入推进,资金使用效益有待继续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2年全市预算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推进转型跨越发展争创一流省会城市的重要一年。安排和完成好今年的财政预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全市经济财政发展态势,综合考虑今年经济财政发展的各种因素,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围绕率先转型跨越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调控稳增长促转型,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保民生,推进科学理财提效能增效益,健全完善公共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和财力保障。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计划安排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积极稳妥的原则。财政收入计划的编制既要考虑“十二五”财政收入翻番的目标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复杂的经济形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安排较为积极稳妥的增长速度;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支出预算安排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相结合,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努力增收节支,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考虑的宏观指标依据和相关财政政策是: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201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财政收入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落实好“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各项财税政策。

  ——财政支出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较大的财政支出力度,加大民生投入,向基层、向困难群体倾斜,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尤其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我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一)2012年全市预算草案

  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4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01亿元,比上年增长15%。

  按现行财政体制匡算,2012年全市当年可用财力约为213亿元(含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补助)。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13亿元,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分别报请同级人代会批准。

  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0.5亿元(不含国土收入成本),同口径增长19.1%。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80.5亿元,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用于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城市公共设施维护、教育、社会保障、稳定物价等方面的支出。

  上述预算草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从有利条件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特别是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全面推开,全力支持太原率先发展,将为我市加快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就我市自身而言,投资增速明显加快,去年以来新上一大批新兴产业项目,积累了强劲的发展势能,加上在并的省企、央企发展势头良好,经济效益提高,这些都将有力带动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从不利因素讲,国际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继续加大,将减少税收收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我市当前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制约因素,经济发展不足仍是制约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调整收入分配、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与一流省会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城市承载能力、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等等,将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出需求,财政运行压力很大。同时,去年我市收入中一次性增收因素较多,抬高了收入基数,实现今年增收预期目标难度加大。应该说,这样安排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既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也符合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总要求。

  (二)2012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2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239.5亿元,同口径增长15%;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02.3亿元,同口径增长15%(具体收支项目见附表五、附表六)。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当年财力为98.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9亿元,其中:可统筹使用财力76.3亿元,增加18.4亿元;专项收入(城维税、教育费附加、排污费等)22亿元,增加1.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98.3亿元。

  201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安排57171万元,比上年增加7468万元,增长15%。主要包括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的支出。

  ——国防安排1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8.2%。主要包括太原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预备役部队等用于民兵建设、国防教育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公共安全安排93658万元,比上年增加12203万元,增长15%。主要包括公、检、法、司等部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安排167252万元,比上年增加27750万元,增长19.9%。主要包括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类学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中职学校免除学费补助5000万元,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配套补助2300万元,大中专困难学生助学金配套资金3800万元,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0万元,还本付息4160万元,职业教育专款1600万元,企业学校剥离补助1500万元,师资培训500万元等。

  ——科学技术安排1294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0万元,增长16.6%。主要包括科技、科协等部门科学技术管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支出。其中,科技专项资金安排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2%(连同创建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专项资金2亿元,科技专项资金实际达到3.02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26351万元,比上年增加4649万元,增长21.4%。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项资金5000万元,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及文物保护维修经费2000万元,农村文化室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化惠农政策配套资金600万元,太原美术馆典藏经费600万元,举办国际马拉松比赛400万元,文化惠民活动周经费300万元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113334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11615万元,增长11%。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残疾人事业、城乡低保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企业、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1206万元,就业补助8000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补助2620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配套资金2850万元,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及办公经费补助3500万元,特困企业离休干部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生活补助5555万元,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2600万元等。

  ——医疗卫生安排63169万元,比上年增加12773万元,增长25.3%。主要包括卫生部门所属医疗卫生管理、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17351万元,公立医院经费补助7387万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补助23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社区卫生配套经费154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补助1840万元等。

  ——节能环保安排21427万元,比上年增加5338万元,增长33.2%。主要包括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运行支出以及天然林保护、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省城空气质量改善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6亿元。

  ——城乡社区事务安排852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658万元,增长29.9%。主要包括城建系统各部门运行支出和市政、园林、环卫等城市维护方面的支出(不包含基金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支出)。

  ——农林水事务安排38036万元,比上年增加6237万元,增长19.6%。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造林绿化工程1亿元,设施蔬菜5000万元,扶贫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1000万元,无集体收入村级管理费补助10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78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00万元,农机补贴335万元等。

  ——交通运输安排40319万元,比上年增加27639万元,增长218%。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管理和县乡公路建设、养护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公交运营补助及购置公交车还本付息3.5亿元,县乡公路养护及场站建设5000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安排13183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686万元,增长5.5%。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补充资本金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贴息23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030万元,工业经济目标调控奖励、国际市场开拓58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安排6833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1116万元,增长19.5%。主要包括商业、旅游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1561万元等。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安排10837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749万元,增长2%。主要包括国土资源管理、地震、气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矿产资源补偿费2200万元,防震减灾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880万元等。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462万元,比上年增加525万元,增长56%。主要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运行支出(不包含用土地出让收益和政府住房基金安排的保障性住房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安排4004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20万元,增长5.8%。主要包括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中,重点安排了粮食风险基金2885万元等。

  ——预备费安排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28.6%。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安排53440万元,比上年增加46486万元,同口径增长33.4%。主要安排了以前年度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本付息资金4.4亿元。

  ——其他支出安排164053万元,比上年增加30802万元,增长23.1%。主要安排了政策性增资4亿元,创建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及工业经济振兴资金4亿元,落实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等民生保障政策资金3亿元(不含用基金安排的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资金),供热补助1.5亿元,社会事业类建设项目资金1.3亿元,维稳及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经费3000万元,省分配支援新疆资金2400万元等。

  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7.6亿元(不含国土收入成本),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56亿元、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3.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亿元、价格调控基金收入1.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67.6亿元,专项用于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教育、稳定物价等方面的支出。

  2012年,市级城建资金当年收入安排70.4亿元,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10亿元、土地出让收益5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亿元等。加上省补专项资金1亿元,全年可用城建资金总额为71.4亿元。按照“量入为出,先保正常运转后建设,收支平衡”的原则,2012年城建支出安排71.4亿元。其中:城市维护支出安排20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园林、环卫等城乡社区设施养管),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各类专项支出33.4亿元(主要是按规定计提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安排相应的专项支出18亿元,城中村改造支出5亿元,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支出7亿元,计提国土收益基金1亿元),城市建设支出18亿元。

  上年结转的各项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规定转入今年支出预算。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提前告知我市市本级2012年就业补助、退役安置、公共卫生、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8亿元,这些资金已按中央、省要求安排到各相关支出科目中,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29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1万元,公共安全3294万元,教育2723万元,农林水事务1106万元。

  今年中央继续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待省转贷资金下达后,我市将相应变动支出预算,按要求用于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

  (三)2012年开发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单列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经济开发区和不锈钢园区(2012年起财政体制独立对市)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是:高新区一般预算收入4.9亿元,增长20%,当年财力4.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亿元;经济区一般预算收入6.1亿元,增长15%,当年财力6.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亿元;民营区一般预算收入3.2亿元,增长20%,当年财力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亿元;不锈钢园区一般预算收入0.9亿元,增长15%,当年财力0.7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0.7亿元。

  三、全面完成2012年预算任务,为建设一流的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2012年财政工作将紧紧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力支持加快转型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体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认真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二是落实好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各项政策。继续落实“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支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等工程,加快推进农超对接,完善商贸流通体系,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发挥好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继续执行惠民补贴等政策,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落实全市振兴工业经济实施方案,继续加大对工业经济的支持力度,充分运用财税支持政策,积极引导和带动民间资本参与振兴工业经济发展。五是大力支持发展县域经济。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抓手,支持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实施“百园兴农”战略,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项目,继续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六是支持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落实市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多渠道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七是着力支持做强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培优做强现代服务业,提升改造传统服务业。八是大力支持多种方式的招商引资,着力支持以企引企、以商引商、以才聚才,努力在引进项目促进发展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强化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全力推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

  安排创建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和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及振兴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全力支持转型跨越发展。一是扎实推进“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招商引资、保持财政支出规模必要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对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生态建设、城乡统筹、污染治理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确保财政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二是支持推进综改试验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太原转型综改试点板块、太榆科技城等标杆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我市综改试验先导区建设。三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20个装备制造项目的投产达效、30个基地项目的开工建设和50个重大项目的谋划引进等,加快提高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总量的比重。四是继续支持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用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政策和资金,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保留矿井的现代化建设,加强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和监管,支持煤炭企业全循环,延伸煤炭产业链。五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扶持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六是从政策和财力上大力支持发展园区经济,扶持四个开发区扩区提质,提升辐射力和带动力。七是发挥财政奖补和税费调节功能,着力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继续落实鼓励节能产品消费、节能技术推广等政策,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集中供热全覆盖、气化太原、城中村改造、水污染治理和污染企业搬迁等五大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以“两山一河”生态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绿化太原”。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7.79%。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推进“百校兴学”工程,将工程重心转向改善教育设施设备。落实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二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基础。切实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筹措资金支持全面完成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任务。大力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支持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提高保障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22元。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五是强化就业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六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广筹资金,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今年开工保障性住房5万套。七是支持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事业。确保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八是继续加强对公交事业的支持,加快建设“公交都市”。积极支持公交场站建设、更新公交车辆、公交专用道路建设等项目,对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给予财政补贴,推进公交事业发展。九是积极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着力破解城建筹资瓶颈,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

  一是全方位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强化城市建设筹资能力。千方百计抓好城建收入组织工作,整合完善融资平台,不断充实城建资本金。在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场化、规范化的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扩大建设投资规模。二是加快推进南部区域建设,实现城市扩容提质。重点支持武宿综合保税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同步推进市区交通路网建设和城市大外环建设,着力提升省会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三是着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城市道桥工程、道路改造以及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等项目的顺利推进。四是继续支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完善“数字太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努力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是在转型跨越发展中注重努力培育新型财源项目和梯次财源基础,尤其是要注重增加一般预算收入,为实现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是不断加强组织收入工作水平。强化协税护税体系建设,支持税务部门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完善覆盖工商、国税、地税、人民银行、财政及有关部门的信息互联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率。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建设,创新非税收入征管制度,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实现非税收入稳定增长。

  (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夯实有利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财税制度基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二是狠抓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进一步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和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和评价有机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尤其要加强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制定并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论坛庆典等活动,进一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五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2年财政预算,对于推进我市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致力发展,求实创新,确保2012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为把我市建成一流的省会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预算报告中相关热点财政政策解读

  1.积极的财政政策:2008年四季度以来,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中央决定对宏观经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把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2009年到2011年已连续实施三年。今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二是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2.结构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弱减负,以达到扩大国内需求、调整经济结构、有效改善民生的目的。“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减税”,它并不是一味地要求降低整体税收水平,而是要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结合起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结构性减税的科学性、针对性与有效性。自2009年以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主要内容有:增值税转型改革,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额,暂停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利息所得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城维税、教育费附加,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等。2012年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减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带动就业和创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主要政策有: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幅提高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免征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实施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优惠,金融企业为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二是继续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内容有: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等;三是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四是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征税试点范围;五是通过实施较低进口暂定税率等方式,鼓励部分产品进口。

  3.民生支出:为了便于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民生支出的统计口径与财政部统计口径相衔接,2011年,财政部将民生支出统计范围按公共财政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加以明确。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二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即: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科学技术、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按照上述口径,2007-2011年,我市民生支出年均增速为27.5%,较同期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速高出7.3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也呈明显上升趋势,2011年达到81.4%,为近几年来最高水平。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2009到2011年我国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提出要持续不断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国务院确定2012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太原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4个方面18项主要任务,即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卫生服务项目“三个基本”,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四个体系”,推进百院兴医等“五项工程”,努力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等“六大突破”,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建设“健康太原”。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卫生部出台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及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财政部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标准、《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国家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安排,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政府补助,同时对基础设施改造、房屋租赁、人员培训、专家补助、工作经费给予一定补助。2012年,我市按人口数安排公共卫生经费1030万元(每人25元,其中,中央15元、省5元、市县各2.5元)、社区卫生机构房租补助200万元、村医补助116万元、其他经费194万元,基本公共服务及社区卫生经费共计安排1540万元。

  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9〕37号)文件精神,我市2010年出台了《关于在我市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并政发〔2010〕14号),开始在我市全面启动实施新农保制度,目标是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起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的新农保制度,比国家的计划提前了10年。2012年,全市约有13.3万60周岁以上农民享受65元/人.月基础养老金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5元,市级财政补助10元),45.4万19岁—59岁参保农民享受30元/人.年缴费补助(其中市级补助10元,县级补助20元以上)。2012年市级预算安排新农保补助资金2050万元。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22号),我市从2004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参合率已达99%。2012年参合人数预计105万人。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2012年起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其中,中央负担132元、省54元、市21.6元、县32.4元,市级预算安排该项补助资金2310万元。

  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的意见》(并政发〔2007〕43号),2007年底我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将城市非从业人员和中小学生纳入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以来,我市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其中,筹资标准由2007年的300元增加到2012年的420元;财政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120元增加到2012年的240元(中央132元、省54元、市县各27元)。2012年全市参保缴费人数预计52万人,需市级财政补助1404万元;2.05万市属大学生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需补助111万元;4.9万残贫人士需市级财政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47万元,加上工作经费178万元,共计安排1840万元。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精神,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有:一是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二是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四是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生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我市开展对全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落实各项助学政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资助比例,加大资助力度,基本保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和生活需要。

  10.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务院于2005年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该项机制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11.对口支援新疆支出: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0〕18号),2011-2015年,各级财政对口支援资金量按一般预算收入的0.3%安排,以后年度按此基数递增8%,2012年市本级安排援疆资金2400万元。

  12.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政府安排扩大内需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其中,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3亿元,省转贷我市4亿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9〕2号),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及省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它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2010年、2011年,中央继续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转贷我市共10亿元(两年各5亿元)。2012年,2009年转贷的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已到还本期限,连同三年的债券利息,市级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4.4亿元。

  13.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新的举措,是我国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战略部署。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核心在于“综合配套”,其宗旨是要改变多年形成的单纯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要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乡关系、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推进改革,形成相互配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国家选择一些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一方面可以以试点地区为载体,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共性难题结合起来,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综合改革起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把改革风险和试错成本控制在一定区域之内,平稳有序推进改革进程。

  2010年12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改试验区相关政策措施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研制定中。综改试验区必将有利于加快我省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生态化进程,也必将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创建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和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进程。

  14.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农村公共事业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全覆盖、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了保障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市、县三级财政都需安排必要的资金。其中,我市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全覆盖、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四项全覆盖任务已于2011年提前一年全部实现。2012年,农村便民连锁商店全覆盖、文化体育场所全覆盖不需要再安排资金;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力共同安排,市本级预算安排7000万元,另外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安排1亿元,省转贷地方债券资金中安排2亿元,共安排3.7亿元;职业高中和涉农中职学校实现免学费全覆盖,市级2012年安排了5000万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市级2012年安排了2050万元。

  15.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政府于2007年3月通过并公布了《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根据使用分配方案,50%的基金用于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包括治理煤炭开采所造成的水系破坏、大气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及土地破坏和沉陷引起的地质灾害等。30%的基金用于资源型城市、产煤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支持,主要包括支持资源型城市和产煤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装备制造业、材料工业、旅游业、服务业、特色农业发展等。20%的基金用于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包括支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棚户区改造以及与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关系密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问题。2012年,我市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预算安排3.4亿元,将按照5:3:2的要求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

  16.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安排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力度,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市2012年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中提出:“继续加快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新建开工保障性住房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1930套、公共租赁住房1150套、经济适用住房7130套、限价商品房392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6132套、工矿棚户区7900套、林业棚户区610套、垦区棚户区190套、煤矿棚户区1038套。”市级财政已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

  17.地方教育附加: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财政部于2010年11月下发了《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要求各省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并规定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该项资金应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2011年8月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省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上述办法规定,我省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建设中小学校舍,改善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等,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发放奖金。2012年,市本级地方教育附加收入预算安排2亿元,将专项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8.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0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达到4%。”今年,温家宝总理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2年,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谢旭人部长向全国人大提交的2012年预算报告提出:“汇总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用于教育的支出,以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2万亿元,占GDP4%以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指标是世界衡量教育水平的基础线(即当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要达到4.07%—4.25%,才能实现教育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但是,4%的目标是一个全国性指标。在现行财政体制下,由于各地获得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的水平不同,而且,各省、市、县(市、区)GDP统计口径与教育投入统计口径并不对应一致,如果层层套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4%,不切合实际,难以客观反映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为有效解决各地GDP和教育投入口径不匹配的问题,财政部将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分解为各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具体分解到山西省2012年的任务为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6%。山西省财政厅将此任务进一步分解,分解到太原市2012年的任务为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7.79%。我市也按照中央和省的办法,将全市17.79%的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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