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5-09
来源: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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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22)
关于太原市2019年全市和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太原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太原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柱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太原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奋力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财政预算平稳运行,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奋力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取得新成效。
(一)2019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市政府于4月将汇总的全市预算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预算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92亿元,支出615.67亿元。预算执行中,全面落实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部分县(市、区)陆续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83.66亿元。同时,因新增上级补助收入、省转贷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变动为661.42亿元。
实际执行结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62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55亿元,为预算的92.3%,增长12.6%。
2019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除按规定结转下年专款50.87亿元外,净结余和超收等15.33亿元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3.41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301.77亿元,增长1.6%。其中,增值税104.1亿元,下降2.8%;企业所得税39.38亿元,下降0.5%;个人所得税9.06亿元,下降37.2%;资源税8.79亿元,增长39.2%;城市维护建设税23.39亿元,下降7%;房产税13.93亿元,下降11%;印花税9.55亿元,增长2.1%;土地增值税37.27亿元,下降6.3%;车船税7亿元,增长3.8%;契税41.21亿元,增长80.5%。非税收入84.85亿元,增长11.2%。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教育支出83.06亿元,为预算的97%,增长2.8%;科学技术支出23.2亿元,为预算的91.8%,同口径增长1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9亿元,为预算的78.5%,同口径增长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3亿元,为预算的96.1%,增长4.2%;卫生健康支出36.55亿元,为预算的94.8%,同口径增长5.9%;节能环保支出17.04亿元,为预算的66.5%,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城乡社区支出149.28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30.4%;农林水支出31.68亿元,为预算的76.4%,增长14.6%;交通运输支出22.93亿元,为预算的88%,增长34%。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486.27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继续稳定在80%左右。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9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133.36亿元,增长10.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5.39亿元,同口径增长15.8%;专项转移支付37.97亿元,同口径增长4%。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30.74亿元,增长2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8.25亿元,增长44.8%;专项转移支付62.49亿元,增长1.1%。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58.39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7.5%,增长49.2%。其中,国土收入543.3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8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82.36亿元,为预算的90.7%,增长37.2%。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58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5.2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3.3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9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4.49亿元。
5.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省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规模106.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脱贫攻坚等公益性项目,缓解了我市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争取省转贷政府再融资债券23.5亿元,用于到期政府债券展期,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减缓了当前偿债压力,降低了债务风险。
2019年省财政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590.64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65.33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548.0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17.3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46.2%,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2.2亿元,支出预算296.9亿元。预算执行中由于下达县区转移支付、省转贷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于2019年8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等增减因素,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280.77亿元。实际执行结果,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66亿元,为预算的100.2%,同口径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57亿元,为预算的94.2%,增长5.9%。收支相抵,除按规定结转下年专款16.2亿元外,净结余和超收等6.99亿元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34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143.84亿元,下降0.1%。其中,增值税44.67亿元,下降4.4%;企业所得税22.1亿元,下降2%;个人所得税4.96亿元,下降32.9%;资源税1.77亿元,增长4.5%;城市维护建设税10.8亿元,下降7.5%;房产税6.2亿元,下降18.6%;印花税3.7亿元,下降0.1%;土地增值税21.19亿元,下降6.2%;车船税3.73亿元,下降0.8%;契税22.37亿元,增长67.1%。非税收入58.82亿元,增长12.5%。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30.27亿元,为预算的98.8%,同口径增长8.4%。其中,保障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等方面支出专项资金3.76亿元,新校建设支出4.04亿元,校舍维修和教学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1.39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6.1亿元,为预算的98.6%,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其中,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支出5亿元,科技研发项目奖补支出6652万元,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745万元,基础科学研究支出1148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7亿元,为预算的76.4%,同口径增长15.4%。其中,二青会体育场馆建设改造、青运村运行、二青会开闭幕式等体育方面支出5.38亿元,千年府衙综合整治、太山天龙山景区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等文物方面支出4.59亿元,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1.65亿元,文化文艺表演支出720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1亿元,为预算的97.5%,增长18.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9.22亿元,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补助支出1.63亿元,各项就业补助支出1.01亿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3.34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19.17亿元,为预算的97.5%,同口径增长6.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9.53亿元,各类人员参加医疗保障支出4.11亿元,公立医院重点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2.17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3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3.05亿元,为预算的73.4%,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其中,“煤改气”、“煤改电”供热改造工程支出1.3亿元,大气污染防治支出438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4.07亿元,为预算的99.8%,增长10%。其中,108国道、新店街、马道坡街等城市道路改造和养护支出16.65亿元,环境卫生整治支出11.38亿元,供热补贴支出9.93亿元,园林绿化养护支出9.43亿元,污水污泥处置支出6.37亿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支出3.64亿元。
农林水支出3.85亿元,为预算的97.3%,同口径增长4.3%。其中,汾河三期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04亿元,乡村振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1527万元,林业改革发展支出165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4.8亿元,为预算的88.6%,增长21.7%。其中,公共交通运营补贴支出6.25亿元,太焦铁路资本金支出2.57亿元,太原东西山旅游公路支出1.42亿元,环城旅游公路暨自行车赛道绿化工程支出8056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支出353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6.9亿元,为预算的96.8%,增长189.1%。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15.0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92.77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2%,增长50.5%。其中,国土收入481.2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41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62.94亿元,为预算的93.1%,增长23%。其中,国土收入安排支出184.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5.31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60.05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及市属医院重点建设项目等;污水处理费支出1.2亿元,全部用于污水污泥处置。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4亿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属企业“三供一业”支出6.13亿元,市属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资金1.02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2.2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9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2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4.3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7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8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4.4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0.6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3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0.5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2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4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1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27.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1.51亿元。
(三)2019年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1.综改示范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域,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3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3%,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9亿元,为预算的97.9%,增长26.7%。
综改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8.6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23%;政府性基金支出57.41亿元,为预算的99%,增长7.8%。
2.不锈钢园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不锈钢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2.1%,下降1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亿元,为预算的74.9%,增长136.5%。
不锈钢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33亿元,为预算的33.2%,下降48.9%;政府性基金支出0.99亿元,为预算的54.4%,下降75.9%。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明细详见《太原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表一至表十。
(四)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严格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狠抓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
1.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多措并举确保财政持续稳定运行
将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坚决落实落细国家和省新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减税降费效果持续加大,与减税政策相关税种增幅呈现回落态势,全市新增减税降费72.98亿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有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升市场信心,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大规模减税降费加大了预算平衡难度。市财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要求,提出一揽子抓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支持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措施,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预算稳定运行。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最大限度弥补减收,在年初压减一般性支出5%的基础上持续加压,收回部门单位长期沉淀闲置的以及年底前难以使用的资金,压减和盘活的资金全部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支持民生改善和重点项目建设。
2.着力支持转型综改,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大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围绕工业强市,保持战略定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下达工业转型升级资金3.7亿元,重点用于扶持煤焦冶电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加快产业投资基金实体化运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合成加工和信息技术产业,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创新驱动战略。下达8.5亿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龙芯安全可靠科技攻关基地项目、院士工作站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重点实验室建设。全面落实人才兴市战略。下达人才专项资金3.5亿元,用于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对落实人才政策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单位给予奖励。
3.持续巩固成果,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争取省转贷政府债券,用于二青会场馆、医院重点建设项目等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健全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有力地降低了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市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9亿元,增长10%。下达乡村振兴战略资金3.08亿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大力支持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整治投入力度。下达黑臭水体治理、太榆退水渠建设等各类水污染治理资金15.53亿元。及时拨付扬尘污染防治、散煤治理、老旧柴油车报废补贴等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48亿元,推动省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把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作为重点,下达专项资金5.9亿元,认真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阶段各项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下达资金5.58亿元,支持五中、成成中学新校区正式招生和外国语学校等新改扩建。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公办小学放学后免费托管服务,惠及全市28万户家庭。促进就业创业。及时拨付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5.15亿元,在重点支持解决公益性岗位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的基础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方面保障促进创业。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6元和60元,继续提高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补助,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及时拨付资金支持公立医院重点建设,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城市品质提升。抓住二青会展示城市美好形象的机遇,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下达专项资金8.57亿元,支持二青会比赛场馆周边道路养护、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和城市公共设施养护,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千年府衙、天龙山景区提质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努力增强城市软实力。节俭高效举办二青盛会。拨付资金3.41亿元,支持滨河体育中心改造扩建、太原市网球中心等比赛场馆建设。拨付专项资金4.83亿元,确保青运村建设、二青会开闭幕式、太原赛区竞技体育项目比赛圆满进行,赛事保障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
5.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及时解决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平稳运行。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太原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财政支出进度进行考核督促,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规范市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加强市直机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积极探索推行政府采购新型采购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工作措施》,规范明确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减税降费政策下,挖掘收入潜力、弥补减收的举措不多;预算编制科学性还不够,预算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优化支出结构的力度还不够大,支出进度不快;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强,部门和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依然存在等等。针对不足,我们将直面问题、深入研究、下功夫解决,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编制2020年预算草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贯彻“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大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区域中心城市,奋力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贯彻《预算法》,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的原则。收入预算安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既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又要立足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收入新动能,积极稳妥预测收入。二是支出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兼顾,着力优化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是预算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硬约束,重大建设项目要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五是积极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要始终把支持转型综改摆在财政工作的核心位置,坚持抓纲举目、战略引领,以项目建设促增长、提质量、增后劲。积极争取更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带动有效投资。六是筑牢底线,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到期的还本付息资金要足额列入预算,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2020年全市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分析财政收支形势,经济下行压力犹存,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及翘尾影响,全年财政收入增速仍将放缓;但同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将为财政增收注入新动力,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谋划布局了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转型项目建设,精准有效开展招商引资,这将提供更多新的税源。基于上述考虑,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8.34亿元,增长3%。
按照2020年收入计划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约为49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91亿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安排。
中央和省提前安排我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91.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8.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52亿元。市本级提前下达县(市、区)2020年转移支付47.3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4.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97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已按《预算法》要求将上级提前安排的转移支付编入本级预算。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50.8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20.81亿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安排,按规定用途使用。
中央和省提前安排我市2020年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83亿元,市本级提前下达县(市、区)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1.23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已按《预算法》要求将上级提前安排的转移支付编入本级预算。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5435万元,支出预算安排4235万元,同时,按照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00万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26.1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20.3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5.7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9.19亿元。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代编预算,各县(市、区)预算待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政府将汇总全市预算报市 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0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8.74亿元,增长3%。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0年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215亿元,加上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8亿元、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15亿元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0.12亿元,共计23.12亿元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2020年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238.1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38.12亿元。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1.16亿元,比上年增加2363万元,增长2.2%。主要包括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的支出。
——国防支出安排155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太原警备区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5.77亿元,比上年增加1712万元,增长1.1%。主要包括公安、司法等部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公安部门业务费1.84亿元,公安部门业务技术用房和公共视频图像运维资金7369万元,交警监控信号及设施维护9053万元等。
——教育支出安排35.89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5.9%。主要包括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类学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新校建设5亿元,校舍维修、教育教学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1.76亿元,提高教师待遇7159万元等。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0.69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科技、科协等部门科学技术管理、技术研究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5.93亿元,同口径增长6%。主要包括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农村文化体育设施配套资金、运动员伙食补助、文化产业资金、文物维修保护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2.33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增长7.5%。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事务、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基金缺口补助资金18.58亿元,就业补助配套资金1.82亿元,以前年度退役士兵接续社会保险费1.77亿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1.53亿元,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1亿元,社区办公经费及社区干部补助1.87亿元,社区惠民资金5978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3445万元,为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行动补助320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3258万元等。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9.24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15%。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计划生育、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3.79亿元,离休干部医药费及特困企业离休干部“两费”1.4亿元,城乡居民医保配套资金9752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843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3186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1948万元等。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05亿元,比上年增加1099万元,增长1.8%。主要包括环保部门的运行支出以及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省城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5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5.09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7.1%。主要包括城建系统各部门运行及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养管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供热企业补贴5.5亿元,污水污泥处置费5.8亿元,晋阳湖、迎泽公园等绿化养管费4.75亿元,城乡清洁工程1.2亿元等。
——农林水支出安排7.46亿元,同口径增长5.1%。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3.15亿元,精准扶贫资金1.65亿元, 全市生猪生产配套补贴资金740万元等。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8.01亿元,比上年增加8528万元,增长11.9%。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管理和公共交通运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公交公司运营补贴及公共自行车运行补贴6.03亿元,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830万元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0.63亿元,比上年增加1.94亿元,增长22.3%。主要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10亿元(含富士康等企业政策性奖励资金2亿元,民营企业应急还贷资金2亿元等)。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86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金融支出安排692万元,主要用于金融事业运行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44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数字太原”“智慧太原”相关平台建设、系统维护以及基础数据测绘资金2583万元等。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32亿元,比上年增加1282万元,增长5.9%。主要包括保障房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亿元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8379万元,比上年增加3670万元,增长77.9%。主要包括粮油事务、重要商品储备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900万元,各类物资储备及预防资金5000万元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2.07亿元,比上年增加1706万元,增长9%。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煤矿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消防业务费1.21亿元,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1350万元等。
——预备费安排2.09亿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支出安排34.06亿元,比上年减少13.32亿元,减少28.1%。重点安排新动能发展资金5亿元,统筹用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金融业发展、招商引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数据发展、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处理遗留问题、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员费用等方面。人才专项经费1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3亿元),社会事业类建设项目1亿元,创城奖补资金1亿元,三基建设资金1.4亿元等。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6.74亿元,比上年增加7365万元,增长12.3%。主要安排到期省转贷一般政府债券付息资金。
中央和省提前安排市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共计44.1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4.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9.55亿元。主要包括卫生健康8.8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8亿元,教育5.28亿元,住房保障3.49亿元等。
经汇总,202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2278万元,较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644万元,下降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54万元,下降1.3%。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57亿元。其中,国土收入35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27亿元,主要内容如下:
——国土收入安排支出320亿元。其中,城中村、棚户区等征地拆迁成本性返还121.5亿元,西南环铁路枢纽工程等项目和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9.98亿元,隐性债务化解45.64亿元,解放路改造工程、双塔公园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22.88亿元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6亿元,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亿元,统筹用于省城环境综合整治。
中央和省提前安排市本级2020年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0.6亿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等彩票公益金项目。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4900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支出预算安排3700万元,用于资本金注入340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00万元。按照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00万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3.2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2020年起实行省级统筹管理,预算安排情况不在市县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0.3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3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23亿元。
支出预算安排97.2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6.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2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0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5.9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6.92亿元。
5.省提前下达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2020年1月,省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限额82.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35亿元,专项债券限额47.89亿元。按照政府债券分配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市本级预算统筹安排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将提前下达的3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用于市本级项目,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中36.01亿元用于市本级项目,其余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11.88亿元用于有关县区和综改示范区项目。
(1)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安排9.5亿元,用于新校建设项目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太原能源材料学院建设项目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84亿元,用于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迁建项目,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迁建项目和市光荣院新建项目等。
——农林水支出安排5.4亿元,用于太榆退水渠改扩建工程项目,汾河干流支流人工湿地工程项目等。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5.9亿元,用于太原东西山旅游公路工程项目,环城旅游公路及公路自行车赛道建设项目和航空博物馆建设项目等。
——其他支出安排12.36亿元,用于人才公寓建设3亿元,市属医疗机构建设、公检法技术用房、文化文物及其他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项目9.36亿元等。
(2)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其他支出安排36.01亿元,用于市属医疗机构重点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14.42亿元,市老年社会福利院新建项目0.6亿元,市晋剧艺术研究院丁果仙大剧院改扩建项目1亿元,市文物局晋祠环境综合整治二、三期等项目0.92亿元,市文物局徐显秀墓保护和展示项目0.3亿元,市公交公司新能源纯电动车购置及场站建设项目10.83亿元,市供水集团加压站建设等项目0.84亿元,市热力公司管网改造等项目7.1亿元。
(四)2020年开发区预算草案
1.综改示范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8.46亿元,增长5%,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财力为37.9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7.99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65亿元。
2.不锈钢园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4亿元,增长5%,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财力为0.8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0.82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8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89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草案安排明细详见《太原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表十一至表二十四。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前,可安排有关支出。截至2020年3月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67.64亿元。特别是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动支预备费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截至2020年3月底,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累计执行9774.4万元,其中:医疗系统疫情防控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患者救治费用和医护人员补助等方面支出8384.78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50万元,公安、教育等方面防疫支出1139.62万元。
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攻坚年,也是决胜年。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影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尤其是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在给企业生产带来困难,造成财政增收压力的同时,还必须加大财政支出,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缓解企业经营困难,进一步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为此,全市上下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的基础上,市本级在预算中专门安排80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截至3月底,全市已经累计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经费2.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3755万元,省级补助5553万元,市级投入5713万元,县(市、区)级投入7934万元。重点做好医疗救治、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补助、疫情防控所需设备、物资采购等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大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项目为王,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动在建工程建设和具备条件项目及早开工,积极促进有效投资。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决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减轻企业、个人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促进疫情防控和拉动经济增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各项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为企业纾解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不力、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支持企业复产增效,全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强市战略,加大财政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绿色能源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大力推动我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从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中设立企业复产达效、增产增效奖励专项,对企业进行奖励,加快恢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能力。继续支持加快产业基金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支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激励引导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和项目实施。
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全面贯彻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倾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壮大转型发展新动能。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投入,支持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支持实施“111”、“1331”、“136”工程,继续支持与中科院、C9+高校等科研院校深度合作,加速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支持煤基资源转化、氢能源及燃料电池开发等创新技术突破,对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给予补贴或奖励。全面落实人才兴市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大力推动中国科学院大学太原能源材料学院建设。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30条、加强和改进服务民营企业工作10条,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融资增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好中小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贷款贴息政策。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功能,用好应急还贷资金等个性化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好各项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加快清理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扎实做好预算收支管理,确保财政稳定运行
加大开源节流力度。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收入征管,税务部门要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效能,防止“跑冒滴漏”。财政部门要盘活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的存量资金,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规模,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比例,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多渠道缓解财政收支压力。抓住中央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的机遇,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项目储备,优化债券投向结构,落实好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等政策,积极争取更多省转贷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扎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更加注重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行政事业单位开支,压缩“三公”经费。压减出来的资金,用于加大对教育、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严把支出政策关口,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要大力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预算执行中,把“不追加作为原则,追加作为例外”,除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要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要加大存量资金和资产盘活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按规定收回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同时,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坚持把“三保”放在地方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三)决战完胜全面小康,坚决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强化“军令状”和“交总账”意识,围绕“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各项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成果。市本级安排脱贫攻坚资金1.63亿元,增长10%。继续推动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贫困县自主安排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果。积极保障贫困劳动力就业全覆盖,疫情期间,对与贫困县劳动力签订用工协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提升都市现代农业质量效益,继续加大“菜篮子”工程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菜、肉、蛋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对贫困县喷制奶粉的生鲜乳企业和生猪养殖场,给予奶牛生鲜乳补贴、能繁母猪存栏补贴。三县一市实现的国土收入要对农村农业倾斜。扎实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支持拆违治乱、垃圾污水治理和户厕改造等专项行动。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集中资金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等战役,巩固和扩大污染防治成效。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并举,扎实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统筹推进“五水同治”、黑臭水体治理、汾河出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等环境保护工程,支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取向,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严格保障到期债券利息支付,严禁借债付息。全面做好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积极争取更大规模的政府新增债券,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资金安排和落实,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
(四)兜实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持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财政教育投入进一步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教师队伍、高水平发展倾斜,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大力支持小学生延长免费托管、提高校园保安待遇、改造学校照明设备等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促进就业创业。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加大对创业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供需对接,实行订单式、菜单式培养,多方面保障促进就业创业。
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疫情形势不断变化,加大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阶段性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援助范围,千方百计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支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加大公立医院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力度。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筹集安排更多的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推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不断创造高品质生活。进一步统筹财力,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东二环、西北二环高速公路和地铁1、2号线建设,支持解放路等城市路网改造,加快打造现代化交通枢纽。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推进垃圾污染处理、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努力增强城市软实力。大力支持晋祠—天龙山5A级景区创建、晋阳古城遗址公园和双塔公园建设,积极推动明太原县城、山西府衙和华夏文明传承园年内开放。全力保障文明城市创建、治安综合治理等经费,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增强改革定力,创新改革举措,加快改革步伐。
积极完善财政体制。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医疗、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谋划和编制财政“十四五”规划,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求,紧扣转型发展出雏形的阶段性战略目标,聚焦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把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举措谋深谋细谋实。
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将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全面落实预算法,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和支出标准应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从源头解决“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加强项目预算评审,严格项目入库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的科学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构建优质优价优效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责任约束机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绩效导向,预算单位所有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必须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重要参考。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积极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试点,提升绩效目标约束力。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建立起鲜明的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加快推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更好地服务全市重大战略实施。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金融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着力强化财政管理监督。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内控内审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专项检查机制,聚焦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处理力度。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意见建议,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状态,以奋发进取、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太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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