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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12     
来源: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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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文件(23

 

关于太原市2020年全市和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

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223日在太原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太原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柱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太原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十三五规划收官,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全市同心抗击疫情,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习近平总书记时隔三年再次亲临我省、我市视察调研,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殷切嘱托要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为我市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更加坚定了全市上下转型发展蹚新路的信心和决心。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转型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动六新突破,更加积极有为地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奋力推进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财政运行逐季好转,预算执行好于预期推动全市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20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汇总后的全市备案预算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9.05亿元,支出622.98亿元。预算执行中,受疫情冲击导致税基减少,以及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复工复产采取减免税措施和增值税翘尾减收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市本级和多数县(市、区)收入下降较多,12陆续调整了收支预算,调整后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4.76亿元;同时,因减收、新增上级补助收入、省转贷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变动为698.63亿元。

实际执行结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44亿元,为预算的103.7%,比上年下降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35亿元,为预算的92.7%,增长6%

2020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除按规定结转下年专款51.26亿元外,净结余和超收32.82亿元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余额44.57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285.26亿元,下降5.5%。其中,增值税109.38亿元,增长5.1%;企业所得税31.86亿元,下降19.1%;个人所得税9.79亿元,增长8.1%;资源税7.52亿元,下降14.5%;城市维护建设税22.25亿元,下降4.9%;房产税15.76亿元,增长13.1%;印花税10.44亿元,增长9.3%;土地增值税27.94亿元,下降25%;车船税7.94亿元,增长13.4%;契税33.78亿元,下降18%。非税收入93.18亿元,增长9.8%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教育支出91.55亿元,为预算的96.5%,增长10.2%;科学技术支出34.83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5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9亿元,为预算的71.6%,同口径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3亿元,为预算的95.6%,增长14.7%;卫生健康支出41.85亿元,为预算的95.3%,增长14.5%;节能环保支出23.62亿元,为预算的79.3%,增长38.6%;城乡社区支出118.2亿元,为预算的97.9%,下降20.8%;农林水支出32.66亿元,为预算的78.5%,增长3.1%;交通运输支出44.84亿元,为预算的95.7%,增长95.6%。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继续稳定在80%左右。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20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206.43亿元,增长54.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3.1亿元,增长39.5%;专项转移支付73.33亿元,增长93.1%。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58.98亿元,增长21.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4.01亿元,增长37.7%;专项转移支付64.97亿元,增长4%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5.63亿元,为预算的99.1%,下降1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5.4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6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4.22亿元,为预算的81.2%,下降16.9%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7亿元,为预算的142.6%,下降32.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9亿元,为预算的76.1%,下降3.4%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9.0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6.2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0.28亿元。

5.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规模122.0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脱贫攻坚等公益性项目,缓解了我市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我市争取省转贷政府再融资债券50.2亿元,用于到期政府债券展期,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减缓了当前偿债压力,降低了债务风险。

2020省财政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687.93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87.74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642.30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45.4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57.1%,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8.74亿元,支出预算327.42亿元。预算执行中,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市级将收入预算调整为195.74亿元 (预算调整方案于202012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同时,因减收、新增上级补助收入、省转贷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12.04亿元

实际执行结果,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01亿元,为预算的102.7%,比上年下降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04亿元,为预算的92.3%,增长8.9%。收支相抵,除按规定结转下年专款24亿元外,净结余和超收等11.4亿元全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余额13.73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130.77亿元,下降9.1%。其中,增值税46.33亿元,增长3.7%;企业所得税18.34亿元,下降17%;个人所得税5.1亿元,增长2.9%;资源税1.14亿元,下降35.7%;城市维护建设税10.14亿元,下降6.1%;房产税7.16亿元,增长15.6%;印花税4.22亿元,增长14%;土地增值税15.44亿元,下降27.1%;车船税3.94亿元,增长5.6%;契税16.5亿元,下降26.2%。非税收入70.24亿元,增长19.4%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34.01亿元,为预算的97.7%,增长12.4%。其中,新校建设支出4.27亿元,保障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等方面支出3.76亿元,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建设支出1.06亿元,校舍维修和教学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1.99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2.5亿元,为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36.2%。其中,中国电科(山西)电子信息科技创新产业园市级配套资金支出1亿元,创新能力建设补助奖励资金支出423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1亿元,为预算的70.8%,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其中,晋商博物院建设、太山天龙山景区文物保护等方面支出4.21亿元,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支出1.46亿元,体育场馆运行及群众体育活动等方面支出420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5亿元,为预算的96.8%,增长19.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基金补助支出14.18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3.8亿元,国有企业改制补助支出8.19亿元,各项就业补助支出0.88亿元。

卫生健康支出21.94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14.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0.33亿元,各类人员医疗保障支出4.42亿元,公共卫生方面支出3.02亿元,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等支出1.49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3.02亿元,为预算的47.9%,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其中,污染防治经费支出1.64亿元,能源节约利用和污染减排支出544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70亿元,为预算的99.5%,增长9.3%。其中,城市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4.72亿元,市政道路和公共设施维修养护支出2.68亿元,环境卫生整治支出5.27亿元,供热补贴支出7.56亿元,园林绿化养护支出2.97亿元,污水污泥处置支出4.54亿元。

农林水支出3.68亿元,为预算的97.2%,同口径增长38.7%。其中,南坪头水库改造工程支出1.17亿元,乡村振兴支出2103万元,林业改革发展支出122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36.93亿元,为预算的99%,增长149.6%(主要是2020年省转移支付我市机场三期扩建配套项目资金)。其中,太原机场三期扩建配套项目资金24.77亿元,公共交通运营补贴等支出8.18亿元,天龙山、东西山旅游公路建设支出2.22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4.37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6%,下降26.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0.0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01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58亿元,为预算的75.7%,下降14.2%。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3.31亿元,其他支出34.13亿元(主要为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2.6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7.03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2亿元,为预算的147.1%,下降27.8%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2亿元,为预算的75.3%,增长10.9%。主要用于中央和省属企业三供一业支出8.58亿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9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0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4.1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1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4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93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9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3.4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3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2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8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5.56亿元。

(三)2020年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1.综改示范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域,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7亿元,为预算的114.6%增长2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4亿元,为预算的99.9%增长4.4%

综改示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65亿元,为预算的96.4%,增长28.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48亿元,为预算的99.8%,增长26.3%

2.中北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中北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亿元,为预算的131.3%,增长3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亿元,为预算的93.7%,增长73.1%

中北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52亿元,为预算的17.9%,下降6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亿元,为预算的83.9%,增长55.4%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明细详见《太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表一至表十。

(四)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严格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狠抓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资金应急保障机制,加强资金集中统一调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累计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经费5.7亿元,有力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我市作为全省抗疫主战场,充分发挥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等主阵地作用,圆满实现了确诊病例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双零目标。与此同时,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控人员待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供应等方面出台实施了一系列财税政策。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下达资金1.14亿元,大力支持核酸检测基地建设、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监管总仓投运,阻断冷链渠道传播风险。贯彻落实各项援企稳岗兜底财税政策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出台《太原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办法》,拨付奖励资金共1.1亿元,惠及我市228户企业,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和企业复工复产。

2.坚持有保有压、综合施策,确保财政持续稳定运行

2020年,受疫情冲击和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出现大幅减收,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5月份开始降幅逐月收窄,收入逐月好转,全年完成好于预期,低于全省平均降幅0.1个百分点。面对突如其来的困局,我们一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对受疫情影响可暂缓实施或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及时清理调整压缩,加大预算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集中有限财力,用好用足减税降费、产业扶持等政策,抓住中央增加财政赤字规模、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政策窗口期、机遇期,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争取到新增政府债券122.07亿元,占全省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1.56亿元,按照政策要求迅速将资金下达到县区,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实时监控资金使用,确保用于县级三保和抗疫相关支出等特殊用途。

3.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有为,助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聚焦“六新发展,强化项目带动,安排科技创新资金和人才发展资金,大力支持我市创新主体高效联动、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全省投入力度最大。分配下达科技创新资金7.66亿元,重点支持长城智能制造、百信自主安全计算机等科技攻关项目、院士工作站和国家级科研实验室建设。继续支持与中科院、同济大学等科研院校深度合作,重点支持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等项目落地建设。全面落实人才兴市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力度,重奖100晋阳工匠全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把转型项目建设作为硬任务、硬指标、硬抓手,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合成加工、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我市主导产业,扶持煤焦冶电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下达资金3.5亿元重点支持长城电源、国科晋云智能制造基地、中科曙光等信创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分析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税收变化情况,全市新增减税35.02亿元,减免缓缴各类社保费73.2亿元,及时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加强与银行助保贷业务合作,为我市249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5.78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下达专项资金支持发放两轮政府消费券1.4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1.5亿元,有效刺激拉动社会消费需求。

4.坚持底线思维、精准发力,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

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下达乡村振兴战略资金3.15亿元。继续推动贫困县资金整合,大力支持产业扶贫,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投入。下达环保资金8.9亿元,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省城生态环境和市域景观治理。支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九河治理、汾河治理美化、黑臭水体治理等工程。20206月底我市汾河出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继续支持省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扎实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风险防控。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将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医院学校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电动公交车购置等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理,有效降低了我市政府债务风险。

5.坚持民生优先、发展为民,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落实“四高任务中坚决扛起财政保障重任。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下达就业资金4.49亿元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小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落细失业人员帮扶措施。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制度下达资金7.27亿元支持巩固完善学前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着力支持保障基本民生。坚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医院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55元提高到69元。城乡低保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保障援助范围,阶段性提高物价临时补贴标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继续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工作。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下达6.4亿元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回购及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将连续三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共24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下达4.21亿元重点支持晋商博物院开放太山天龙山文物保护项目建设。下达1.8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

6.坚持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全面提高治理水平

推动出台医疗、教育、科技、交通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修订《太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预算标准(试行)》,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支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

2020年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还不够,项目预算支出进度不快,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收支平衡难度突出;部门和单位“绩效理念不高,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强,资金使用效益低的情况依然存在等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正在采取措施认真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推动转型出雏型开局之年,做好政府预算工作至关重要。

(一)编制2021年预算草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六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努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实施零基预算,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全市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四是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五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依法依规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

(二)2021年全市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分析财政经济形势,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1亿元,增长6%

按照2021年收入计划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约为503.8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503.81亿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安排。

中央和省提前下达我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06.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5.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25亿元。市本级提前下达县(市、区)2021年转移支付53.7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1.6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05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已按《预算法》要求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编入本级预算。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9.11亿元。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1.51亿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安排,按规定用途使用。

中央和省提前下达我市2021年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2.03亿元,市本级提前下达县(市、区)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0.39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已按《预算法》要求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编入本级预算。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18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70万元同时,按照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15万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4.0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9.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4.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8.92亿元。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代编预算,各县(市、区)预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政府将汇总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3.07亿元,增长6%。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亿元从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和上年结转中调入1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0.06亿元和现行财政体制形成的2.48亿元,共计31.54亿元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2021年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244.61亿元,比上年增加6.4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44.61亿元。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9.09亿元,同口径增加2264万元,增长1.2%。主要包括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的支出。

——国防支出安排155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太原警备区、国防战备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5.92亿元,比上年增加1542万元,增长0.8%。主要包括公安、司法等部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公安、司法等部门业务费2.04亿元,系统运维和房屋租赁维修等工程经费1.36亿元,设备购置费7400万元等。

——教育支出安排34.63亿元,同口径增加1.99亿元,增长6.1%。主要包括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类学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新校建设3.28亿元,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配套等政策性资金2.36亿元,市直各学校设备购置、校舍维修经费1.78亿元等。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0.69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93.5%,主要包括科技、科协等部门科学技术管理、技术研究开发、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安排20亿元,较上年增加10亿元,重点支持打造第一实验室、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5.61亿元,同口径增加168万元,增长0.3%。主要包括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文物保护及景区日常运行经费1.59亿元,文化体制改革补助5871万元,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00万元,体育设施场馆维修及运动员伙食补助4196万元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1.06亿元,同口径增加1.7亿元,增长5.8%,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事务、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基金缺口补助资金15.51亿元,企业破产改制各项补贴及安置资金2.55亿元,社区惠民项目及社区干部待遇补助2.18亿元,就业补助配套资金1.66亿元,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各项资金1.09亿元,特困企业两费补助4600万元等。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9.34亿元,比上年增加4600万元,增长6.3%。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计划生育、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01亿元,疫情防控常态化资金1亿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8437万元,离休保健干部医疗补助5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3200万元等。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43亿元,比上年增加3738万元,增长6.2%。主要包括环保部门的运行支出以及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省城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5亿元等。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3.79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城建系统各部门运行及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养管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养管支出5.27亿元,供热企业补贴5.5亿元,污泥、污水处置和补贴费用5.74亿元垃圾处置费用3.48亿元,公园、绿地等园林绿化相关支出6.29亿元等。

——农林水支出安排7.54亿元,比上年增加871万元,增长1.2%。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3.2亿元,扶贫专项资金1.8亿元,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99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000万元等。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8.12亿元,比上年增加1006万元,增长1.3%。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管理和公共交通运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公交公司运营补贴及公共自行车运行补贴6.1亿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0.67亿元,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长0.4%。主要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10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1115万元,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增长28.3%。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金融支出安排680万元,主要包括市级地方金融监管运行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1.96亿元,同口径增加1263万元,增长8.8%。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规划指令性任务经费和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等支出1.27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42亿元,比上年增加989万元,增长4.3%。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8843万元,比上年增加464万元,增长5.5%。主要包括重要商品储备、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应急物资储备资金50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34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2.06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煤矿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重点安排消防业务费1.09亿元,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1400万元等。

——预备费安排2.45亿元,比上年增加3607万元,增长17.2%

——其他支出安排20.61亿元,比上年减少13.44亿元,下降39.5%。重点安排新动能发展资金5亿元,统筹用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外来投资、跨境电商试验区、品牌零售连锁高质量发展、外经贸发展、入统升规企业奖励资金、数字经济发展奖励等方面创城资金1亿元,三基建设1亿元,民生配套资金5900万元等。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1亿元,比上年增加4.26亿元,增长63.2%。全部用于到期省转贷一般政府债券付息资金。

中央和省下达安排市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共计52.8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3.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9.2亿元。主要包括住房保障10.94亿元,卫生健康9.4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4亿元,教育5.58亿元等。

经汇总,2021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2181万元,较上年减少97万元,下降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5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1618万元,下降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88万元,下降0.6%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38.19亿元。其中,国土收入42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亿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权益专项债券收入2.19亿元。

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0.59亿元,主要内容如下:

——国土收入安排支出407.4亿元。主要包括城中村、棚户区等征地拆迁成本性返还和还本付息资金等195.54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购建和住房租赁市场化试点市级配套等28亿元,水廊路网提质改造工程等PPP项目运营补贴15亿元,营造林改造工程和山水林田湖草资金16亿元,迎泽大街东延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49.86亿元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9亿元,统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2亿元,统筹用于省城环境综合整治。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权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2.19亿元,全部用于政府专项债券付息。

中央和省提前下达市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6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体育事业等彩票公益金项目。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400万元。同时,按照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00万元。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5.2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2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8.5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1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4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92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4.12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6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0.4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2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17亿元。

当年收支结余11.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1.02亿元。

(四)2021年开发区预算草案

1.综改示范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48亿元,增长10%,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财力为50.3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50.31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亿元。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0万元,支出安排330万元。

2.中北高新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6亿元,增长6.1%,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财力为2.0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09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25亿元。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25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草案安排明细详见《太原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表十一至表二十四。

三、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大战略部署,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在全面完成各项预算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全力支撑全市转型发展蹚新路

聚焦“六新突破,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兴市战略,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将科技创新资金规模提高到20亿元,继续安排人才专项资金10亿元,全力支持我市在六新发展上不断取得突破。全面落实各类财政奖补政策,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提质上规模,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推进第一实验室国家信创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流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加大对高水平创新人才及团队、科研机构支持力度。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在完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环境上下功夫,推动资源向人才倾斜。积极支持人才公寓建设,切实解决好各类人才住房、医疗保障等生活问题。加快推进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及其附属学校建设。

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支持构建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继续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和新动能发展资金,培育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合成加工、绿色能源、高品质消费等5大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5G基站、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长城、百信、中电科碳化硅、山西直升机研发制造基地等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强的优质项目。继续支持加快产业基金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拓展业务覆盖面降低费率,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助企纾困发展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政府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项目储备,优化债券投向结构,落实好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等政策,新增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国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学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人才公寓、城市消防站等社会事业类基本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推进PPP项目规范发展,引导和撬动民间投资,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合力推动转型项目建设。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扎实做好预算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

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多管齐下、开源节流,做好税收组织工作,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认真清点“家底,盘活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的存量资产,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规模、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比例,多渠道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必须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坚决把一般性支出压下来。坚持量入为出,更加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预算评审。大力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要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按规定收回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同时,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市级帮扶的原则,坚持把“三保放在地方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三)聚力“四治一体推进,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支持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重要指示,以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为抓手,全方位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省城生态环境和市域景观治理。持续支持国土绿化。大力实施绿化彩化财化行动,加大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资金投入,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东西山森林公园提档升级。继续集中资金支持治水工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嘱托,把汾河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巩固提升九河治理成果,紧盯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汾河景区治理、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农村污水治理、生态湿地建设等工程投入力度,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再现古晋阳汾河晚渡美景。继续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治污、控煤、管车、降尘为重点,支持做好三县一市清洁供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建成区新增公交车、环卫车全部采购新能源车辆,年内全部更新现存车辆。进一步支持高质量完善城市功能。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地铁13号线、西北二环建设,大力推进迎泽大街东延、滨河东路南延等道路建设工程,配合做好武宿国际机场改扩建工作,着力打造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支持双塔公园、龙城公园、汾河四期等城市园林和绿地建设项目,打造玫瑰之城、浪漫之都。加快推进钟楼街等街巷、片区和五一广场、南宫改造,进一步彰显历史文化底蕴、展示现代都市风采。以我市作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为契机,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积极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持续深化“九乱”整治和“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背街小巷改造和老旧小区提质工程,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

(四)全力推动脱贫攻坚成果拓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进高水平两不愁三保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管好用好产业、生态、光伏等扶贫项目资产,确保农民持久受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一产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农业“”“战略。支持南部城郊农业示范区和北部有机旱作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培育壮大十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继续加大菜篮子工程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菜、肉、蛋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支持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扩容提质,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水电路气网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

(五)兜实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加大对创业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继续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落实落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等失业人员帮扶措施。支持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供需对接,实行订单式、菜单式培养,多方面保障促进就业创业。

支持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持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财政教育投入进一步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教师队伍、高水平发展倾斜。支持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发展。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支持市卫校新校区、旅游职业学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改扩建。支持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教师优待办法,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健康太原。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突出可持续、保底线,促进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提高。支持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全力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新改扩建项目,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短板。支持推进康养小镇、康养社区建设,巩固和拓展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成果。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生活补助标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社会救助兜底工作。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加快推进丁果仙大剧院、市民艺术中心等场馆建设,加强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大力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加大各类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百馆兴体工程,继续支持办好太原国际马拉松赛、环太原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

加大安全生产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执法经费保障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加强社会综治经费保障,推动平安太原建设,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好市政府承诺民生实事。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政策支持,确保政府承诺的一批民生实事落地,持续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有利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积极完善财政体制。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出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促进相关领域财政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适应。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快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做好债券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有效拉动投资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严格保障到期债券利息支付,严禁借债付息。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资金安排和落实,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扎笼子、堵漏洞、强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内控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加大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聚焦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处理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强化监督成果运用,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全年收支预算,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意见建议,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勇于担当、顽强拼搏,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把太原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努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2021年政府预算(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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