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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

发布时间: 2026-02-06      来源: 太原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2月5日上午10时,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贺旭宏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2025年,太原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实现“退后十”,“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等专项工作全部完成,交出满意生态答卷,为美丽太原建设筑牢生态根基。

    

为了便于社会各界更加详细、准确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宋力,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牛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永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宋子云,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车东,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宋力介绍相关情况。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宋力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太原市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美丽太原建设为统领,锚定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两大核心目标,全方位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经过全市共同努力、区域协同,我们在保障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回升的同时,克服能源保供带来污染物排放大幅增加、多轮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₂.₅)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为33.6微克/立方米,实现了空气质量排名“退后十”目标;“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全面完工,全市6个国考断面全部为优良水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多项关键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美丽太原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市生态环境“含绿量”进一步提升,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生态环境保护满意答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2025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一)太原市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1-12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经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审核,2025年1-12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82天,优良率为77.3%,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34天。重污染天数4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天。


太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3,同比下降12.8%,实现“六年连降”。六项污染物浓度实现“四降两平”,除O₃外其余五项达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指标创有监测以来最优水平。


其中:有4项同比下降,分别是:PM₂.₅浓度为33.6μg/m3,下降16.1%,NO₂浓度为30μg/m3,下降14.3%,PM₁₀浓度为63μg/m3,下降13.7%,O₃浓度167μg/m3,下降12.1%;有2项同比持平,分别是:SO₂浓度11μg/m3,CO浓度1.2mg/m3。O₃超标0.04倍。从污染物污染负荷情况看,最大的是O₃,负荷比为25.1%;其次是PM₂.₅,负荷比为23.4%;其它污染物污染负荷比从大到小依次是:PM₁₀为21.7%、NO₂为18.1%、CO为7.2%、SO₂为4.3%。


2.城六区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1-12月,城六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排序依次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294天,同比增加38天;杏花岭区284天,同比增加37天;晋源区273天,同比增加30天;小店区271天,同比增加29天;迎泽区、万柏林区因点位调整暂无数据。


城六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由低到高(污染由轻至重)排序依次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为3.97,同比下降13.7%;杏花岭区为4.04,同比下降14.0%;晋源区为4.12,同比下降12.3%;小店区为4.41,同比下降12.0%;迎泽区、万柏林区因点位调整暂无数据。


3.“三县一市”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1-12月,太原市所辖“三县一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娄烦县324天,同比增加6天;古交市317天,同比增加19天;阳曲县314天,同比增加30天;清徐县276天,同比增加23天。


“三县一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娄烦县为2.67,同比下降16.3%;古交市为3.18,同比下降15.0%;阳曲县为3.47,同比下降15.4%;清徐县为4.10,同比下降17.2%。


4.“三个开发区”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1-12月,“三个开发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综改区290天,同比增加32天;中北高新区282天,同比增加20天;清徐经开区272天,同比增加20天。


“三个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中北高新区为3.93,同比下降11.7%;综改区为4.18,同比下降11.4%;清徐经开区为4.19,同比下降12.9%。


5.太原市空气质量与全国其它主要城市比较情况


2025年1-12月,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68城市中排名第152位(并列倒数第15位),在省内11个地市中排名倒数第2位。


(二)202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共6个,分别为汾河水库出口、上兰、李八沟、迎泽桥、河底村、韩武村。省考断面4个,分别是扫石桥、贯中桥、美锦桥、太榆退入汾口。


2025年,太原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100%,较2024年提高16.7%。其中,汾河水库出口为Ⅰ类,李八沟、迎泽桥、上兰为Ⅱ类,河底村、韩武村为Ⅲ类。全市10个国、省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个,优良率80%,与2024年持平。其中,扫石桥为Ⅱ类,美锦桥为Ⅲ类,太榆退入汾口和贯中桥为Ⅳ类。


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2023年—2025年,我市城市水质指数(CWQI)分别为4.9040、4.7910、4.759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三)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46个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完成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安全利用率达100%,43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完成技术评审备案,用地安全利用扎实有效。14个污染地块完成治理修复并通过省厅效果评估,42个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完成率100%,污染地块监管全面强化。


全部完成了2025年新增的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4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从源头遏制新增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先行先试,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联合多部门划定防治重点区,构建起土壤—地下水协同治理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通报 

2025年,太原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服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全面贯彻“执法+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年共组织开展24项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将45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行差异化监管;开展“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22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对企业干扰。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抽查企业1085家(次),推动整改涉气问题780余个;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线上预警+线下核查”模式,累计预警139次。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测等技术精准溯源,推动105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改。


在土壤与固废领域,查处非法倾倒案件20起,行政拘留6人;排查119家矿山企业及14座尾矿库,完成4座尾矿库整治。全年核查在线监测异常线索61条,立案处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10起;落实包容审慎执法,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13起。


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773件群众信访案件现场核查;全年受理群众举报2729件,办结1373件,兑现举报奖励2件,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情况通报 


(一)“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情况通报


“一泓清水入黄河”是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工作专班统筹调度下,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密切协作、主动作为,推动工程建设全面提速。截至2025年年底,“一泓清水入黄河”52项生态保护工程已全面完工,圆满实现既定目标。


其中: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38.76公里,铺设污水管网318.15公里;污水处理能力: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6.5万立方米/日、园区废水处理能力13.63万立方米/日,实现中水回用9.6万吨/天,完成6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3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80立方米/日,治理黑臭坑塘4个;建成人工湿地8个共497.71亩(其中潜流湿地304.33亩、表流湿地193.38亩),治理河道109.54公里,完成堤防工程112.38公里,种植营造林13.18万亩。


(二)“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情况通报


自2022年8月获批成为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以来,太原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部署,立足能源重化工城市转型实际需求,扎实推进试点建设。通过三年试点建设,创新构建了“政策协同、平台赋能、资金聚合、能力提升”四位一体的气候投融资体系,试点示范项目气候效益显著,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太原模式”。


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包括:一是项目储备规模领先,融资对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太原市气候投融资储备项目达226个,总投资3834.29亿元,其中减缓类项目182个,适应类项目44个。通过精准高效的政银企对接,推动65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505.39亿元,实际投放贷款211.75亿元,资金落地效率显著提高。


二是转型金融落地发展,推动高碳产业转型进程。积极应用国家及省级转型金融标准,制定太原市转型金融落地实施指引,推动转型金融在太原市更好落地发展。推动驻并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2024年—2025年,浦发银行太原分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等为山西省焦化、煤电等行业企业提供转型贷款达32.85亿元,有效推动相关企业节能减排与低碳转型进程。


三是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发展提质增效。截至2025年9月,太原市新能源装机规模增长至302.98万千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50.44%。202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城市公交新能源比例均达到100%;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碳排放单位节能降耗水平显著提升,气候投融资赋能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加速形成。


(三)“无废城市”建设情况通报


2022年,太原市列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出台了《太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扎实推进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重点任务基本完成。


在工业领域,古交煤矸石土壤化生态修复中试项目实现技术突破并对外发布,同时成功培育11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制造示范作用显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获最高A级,重点单位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建筑垃圾运输实现全程在线监控,所有合规车辆100%接入智慧监管平台。


在生活领域,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持续完善,新增智能回收机668台,累计覆盖小区超1150个,“两网融合”深入推进。通过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推动资源化利用,金属材料回收率超75%,并规范回收废旧动力电池2240吨。农业面源治理领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94%,农膜回收率目标提升至8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智慧监管全覆盖。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在各类固体废物的减量、回收与安全处置方面关键指标稳步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的整体效能和系统化水平显著增强。


2025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挑战中奋进,在拼搏中前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长足进步。这一系列成绩的背后,是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指引与关怀支持,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清晰的方向;是市委、市政府科学统筹、精准施策,以强大的决心和执行力推动各项环保政策落地生根,为生态环境改善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工作氛围;是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在专业指导与技术帮扶下,精准科学研判太原周边生态环境形势,强化汾河谷地联合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联控工作,让太原生态环境治理不断迈向科学治理的新高度;更离不开市城乡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市规资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协同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为太原的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然而,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锚定美丽太原建设总目标,聚焦“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乡村”“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机制接续发力,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谱写美丽中国太原篇章注入持久生态动力。


通报完毕。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贺旭宏


谢谢宋力同志的介绍。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日报  记者


“退后十”不仅是省委、省政府交付的政治任务,更是太原推动高质量发展、回应市民优美生态环境期盼的关键行动。请问,2025年太原市实现环境空气质量“退后十”的经验做法有哪些?

太原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牛杰


感谢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为扭转空气质量排名长期落后的被动局面,太原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亲自调度、每日研判;分管负责同志一线指挥、全程跟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夜查行动;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出征、一线督战,率领干部职工全力攻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精准减排,狠抓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对钢铁、焦化、电力、水泥企业实施浓度、总量“双控”,对焦化、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重点企业颗粒物、SO₂NO₂分别减排14%、12%和7%;取缔“散乱污”企业11家,淘汰7家企业10台生物质锅炉,关闭企业2家;13家工业炉窑企业完成B级绩效升级改造;1989家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


二是精准控煤,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全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目标任务内。淘汰太钢尖山铁矿一台35蒸吨燃煤锅炉。持续开展“煤改电”工作,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57万平米,在保障群众供暖的基础上,对散煤复烧动态清零。


三是精准管车,强化移动源污染综合管控。全市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92.02%。重点时段围绕13条重点道路、8个国控点安排12支巡逻分队昼巡夜查,全年共查处中重型载货车各类违法行为22万余起。实施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车分流管控,中重型货车日均通行车辆数同比减少11.88%。


四是精准降尘,狠抓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道路清扫坚持“以克论净”,全年累计出动人员525.68万人次、车辆88.02万车次,机扫里程1007.71万公里;工地扬尘坚持“六个百分之百”,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56万人次、执法车辆1.22万车次,检查各类建筑工地3.78万处次,督促整改问题3556个;渣土运输推行“阳光运输”,开展“三管五查”,强化“零点行动”,累计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违规问题550个。


五是联防联控,构建区域协同攻坚机制。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协同晋中、吕梁同步联防联控联治。牵头与吕梁、晋中两市开展联合会商9次,共同启动区域应急减排7次,对重点企业实施应急管控6次。谢谢大家!




央视网 记者


2025年太原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实现100%优良,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2026年有何改善计划?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张永强


感谢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2025年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开展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从2025年5月开始,累计扣缴地表水生态补偿金2665.75万元。


二是系统提高治理水平、攻坚断面水质提升。通过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完成重点支流、河渠治理等举措,建立完善汛期管控、生态补水、应急调度等三大机制,确保2025年韩武村国考断面稳定达到优良水体。


三是根治源头污染顽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合流制管网改造119.3公里,新建雨水管网100.9公里、污水管网101.3公里,改造混接节点3337个,雨污分流改造效果明显。


四是完成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晋阳污水处理厂、汾东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出水水质基本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五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5年1-12月,累计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开展月度监测304个次,对出现返黑返臭的督促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整改。


六是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对工业雨水排口实施非汛期封堵,加强焦化、化工类工业企业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动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不外排。


七是饮用水安全全面保障。进一步推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市80个村级饮用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2026年,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我们将深入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排查新增混接节点,探索“地下调蓄+地上景观”模式,实现源头雨水径流减量。


二是进一步增强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完善太原市水环境数智监管平台,整合接入更多实时监控监测和涉水企业相关数据,不断提高人工智能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水质预测预警、污染溯源、问题诊断的精确度和时效性,为汾河太原段水质稳定奠定基础。


三是聚焦汛期汾河水质稳定、加强汛期排水管控,调度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打好提前量,采取雨前管网水位预降、调蓄池腾空、错峰排水等措施,切实减少入河排污量,尽量减轻对汾河水质的影响。谢谢大家!



山西经济与科技频道 记者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居住场所的土壤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请问太原市是如何对污染地块进行监管和治理的,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人居安全?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  宋子云

感谢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对搬迁腾退重点行业疑似污染且准备开发利用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为此编制印发了《太原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试行)》,保障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真实可靠。


二是实施污染地块名录制。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超过用地筛选值地块须纳入《太原市污染地块名录》,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风险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超过用地管控值的须纳入《山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分类实施。需修复治理地块,未达到修复治理用地标准,且未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效果评估,不得开发利用和其他生活生产活动,有效保障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谢谢大家!


山西经济日报 记者


我们注意到通报提到了“执法+服务”的理念和许多创新做法,如“首违不罚”“综合查一次”。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执法部门是如何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
太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车东

感谢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太原市执法队深入践行“执法+服务”理念,通过制度先行规范执法行为,修订了24项涉企检查清单并公示检查计划,严格执行入企审批和通知书制度,确保所有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全程可回溯。


同时,推行差异化、包容审慎执法,将45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全年办理“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3起,开展电话提醒、约谈教育等行政指导180余次,实施非现场执法2315次,大幅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此外,优化服务与监管模式,开展“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22次,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与执法帮扶,集中开展一次重型车污染防治专项宣传活动,联合小店分局对63家涉辐射和放射源企业开展行业普法讲座一场,并率先试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缩短办案时限。这些“少打扰、多服务”的举措,正推动构建“智慧监管、宽严相济、罚教并重”的新模式,有效服务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谢谢大家!



太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贺旭宏

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记者朋友如有进一步采访需要,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可继续采访相关负责同志。


希望媒体朋友持续跟进、深度报道,切实为美丽太原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各位发布人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媒体记者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太报全媒体记者 王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