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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08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应急管理部、中北高新区企业安全服务管理部,有关企业:

现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1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1、全市共1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按照省厅要求将分两批次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具体实施,确保时间节点和工作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2、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员实施,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合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并有效运行。

3、各企业要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治理清单、隐患排查记录和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等数据,市应急局将对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复核。

各企业于5月20日前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