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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风险,5项措施,安全提示请转发!

时间:2024-03-26   来源:应急管理部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等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影响巨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因,认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

       春季天气干燥易产生静电,同时随着气温的升高,一些危险化学品易挥发或热量聚集,极易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保障生产安全,这份春季化工和危化品安全生产提示请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