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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4     
来源: 万柏林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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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定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全力打造阳光透明形象。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积极探索“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四零”模式,以全覆盖政策发布力争政策宣传“零盲区”,以多元化政策解读力争政策传导“零障碍”,以一站式政务服务力争政策落地“零等待”,以立体式政民互动力争政策通达“零距离”,以高质量政务公开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创新政民互动机制,助力各项政策举措广知晓、快落实、见成效。今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共144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3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50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658条。网站总访问量:2901095 ;独立用户访问总量:907031。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完善公开目录分类标准做到动态化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共有15类栏目38项内容(新开设4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包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义务教育、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药品监管、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稳岗就业、征地公告等惠民政策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让公众及时了解,逐步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创办《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公报》。全面梳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政府公报,及时依法依规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有申请必登记、有登记必答复”的原则。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当出现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渠道,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的服务。我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136件,主要涉及征地政策、拆迁补偿标准小区物业合同等事宜,为切实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对相关政策、补偿标准进行了查询,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了申请人。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做好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每周必更新,建立了全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机制,就政务新媒体审核发布管理事项,开展了全区政务新媒体培训大会,召开会议进行部署,4个开设单位均有专人及分管领导管理,做到了严格审核、严谨发布,发现问题及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

(五)政策解读情况。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双向链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加大解读力度,主动回应政策实施中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8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1

行政强制

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6






1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7






10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26






1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1

5

6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了新的进展,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在此项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意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公开质量不够高。近年来,各单位公开了大量政府信息,但质量不高,信息分散,缺少逻辑性和规范性,群众获得感不强。三是政策解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解读材料流于形式,解读内容过于简单,多样化解读不够到位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积极创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由数量驱动向质量引领转变。加强已公开信息的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更新。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通过政务公开查阅场所、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努力为公众搭建高效便捷多样的公开平台。二是着力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认真落实会议和文件解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采用音视频、图文图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政策解读多元化,使文件由“厚”变“薄”,让政策真正好看、好懂、好用。严格执行政策解读前置审核程序,对不符合解读要求的,予以退文重新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表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区财政局统计全区数据。

(二)2023年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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