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太原市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太原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决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努力为推动太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市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750条,全年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7638条。
一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各类专项规划,同时将国办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的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进行了集中展示。
二是持续推进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开设了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政府会议、市场主体倍增、扩大有效投资、公共企事业等。
三是推进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多渠道发布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全年公开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324条,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0期,公示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57项,各县区抽查计划394项,全方位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四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市各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各类疫情防控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为疫情研判、服务群众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重大政策和配套解读发布工作。规范性文件基本达到应解读尽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丰富解读形式,强化政策解读效果,全年发布规范性及非规范性文件101个,应解读政策性文件全部配套政策解读材料,图文解读占比100%。
六是推动完善政务专区建设。严格按照省关于政务公开专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遵循“公开、便民、高效”原则,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向县区延伸,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务公开专区“1+10”全方位布局,提升了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七是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作用,做到及早发现、主动发声、主动引导。全年受理市长信箱留言13922条,整理公开热点回应问答145条,发布36场新闻发布会内容,政府常务会议20期。
八是推进建立以“我的太原”APP为龙头的一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新媒体矩阵。实现多端同步发声、互联互动,助力构建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指尖政府”“掌上政府”。
九是高标准发行《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12期电子版《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在政府网站和移动端同步发布,编辑各类文件30多万字,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发行单位达到667家,全年总发行量达到1.9万册。
十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事项。围绕权力运行全过程,优化行政流程,动态更新权责清单,九大类3111项行政职权全部公开公示,其中,行政许可235项,行政处罚2421项,行政奖励80项,行政确认61项,行政裁决14项,其他权力154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强制104项,征收征用20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持续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完整依申请公开事项工作台账,准确适用答复条款,增强答复针对性,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化解社会矛盾。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受理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33件(上年结转申请22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3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2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及时率100%。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共69件、行政诉讼共49件。
(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方面
不断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太原市政府网站群”平台升级,网站群42个网站全部平稳迁移至新平台。按照统一平台、统一功能、统一标准的思路,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加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和月度检查力度,全年下发通报4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做好全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基本信息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备案工作,确保实际情况与系统备案信息一致。
(四)政务公开考核、培训方面
制发了《太原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2022年度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分解》等文件,设置分类考核指标,对省考核方案指标任务进行了梳理分解,逐一明确绩效目标、分值权重,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市绩效专项考核内容,强化激励与监督。同时对照国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开展全市各级网站公开内容自查,查缺补漏,确保符合各项指标要求。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打造高素质的政务公开队伍。2021年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2022年拓展到正副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专题培训课程,提高了政务公开意识和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培训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4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0 | 29 | 46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350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24261 | ||
行政强制 | 1461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389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65 | 62 | 2 | 1 | 3 | 12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2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8 | 23 | 2 | 1 | 1 | 38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36 | 3 | 23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6 | 4 | 1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5 | 1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2 | 2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6 | 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2 | 1 | 4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22 | 20 | 1 | 44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3 | 1 | 2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6 | ||||||
2.重复申请 | 7 | 1 | 8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26 | 26 | |||||||
(七)总计 | 1170 | 59 | 2 | 1 | 2 | 123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7 | 3 | 1 | 2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44 | 6 | 10 | 9 | 69 | 12 | 4 | 8 | 9 | 33 | 6 | 3 | 3 | 4 | 16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太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意识不足,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等现象;二是内容更新和搜索精准度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部门及部门联合制发的各类文件属性认定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完善网站功能及板块设置,重点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重大(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等栏目建设。二是继续强化常态化监督,加大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带领全市基层政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表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市财政局统计全市数据。
(二)2022年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3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