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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大数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

3.年度工作总结。

4.局机关各科室职能及办事程序和结果。

5.局应急值班电话。

6.经保密审查后印发的文件、通知。

7.局机关财务经费收支情况。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局机关职工工资调整情况。

3.局机关内部考核和评先评优情况。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公示栏公示。设立政务公示栏,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有关工作。

2.会议通报。通过民主生活会、全体人员会议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科室要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经过审查后,方可公开有关政府工作信息。属于对内公开的,由科室把纸质版张贴于公示栏公示。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局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各科室必须坚持依法公开、依程序公开的原则,把便民实用放在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只要不属于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事项,一律都要公开。

(二)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政务公开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政务公开要讲求时效性,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加强监督检查

局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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