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大数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
3.年度工作总结。
4.局机关各科室职能及办事程序和结果。
5.局应急值班电话。
6.经保密审查后印发的文件、通知。
7.局机关财务经费收支情况。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局机关职工工资调整情况。
3.局机关内部考核和评先评优情况。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公示栏公示。设立政务公示栏,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有关工作。
2.会议通报。通过民主生活会、全体人员会议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科室要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经过审查后,方可公开有关政府工作信息。属于对内公开的,由科室把纸质版张贴于公示栏公示。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局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各科室必须坚持依法公开、依程序公开的原则,把便民实用放在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只要不属于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事项,一律都要公开。
(二)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政务公开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政务公开要讲求时效性,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加强监督检查
局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