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太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太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市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外事办公室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市外事办公室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市外事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3、市外事办公室机关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4、投诉、举报途径;
5、市外事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外事办公室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微信公众号两种形式:
网址:https://www.taiyuan.gov.cn/p1/dwgk2.html(太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太原外事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外事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太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公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4号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1-4225977
传真号码:0351-4225766
(二)提出申请步骤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太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下面附件中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